天津市北辰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3.12.2015  10:21

                           

根据《天津高院  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天津市北辰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应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应诉工作标准,规范了有关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诉讼活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与调研,全面掌握区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法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常务副区长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要做到“人人有准备、人人有机会”,尤其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要更加积极地参与行政应诉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工作责任感与义务感,将行政应诉工作视为自身工作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是在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上下功夫,加大对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