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财物已被挥霍能否索赔?

30.03.2015  13:44

      今晚网讯 (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许斯文)读者赵先生:我的财物曾被人盗窃,后窃贼被抓获,但财物已被挥霍一空,不知我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我的财物?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检察官于翔答复: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被害人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才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只是财产被非法占有、处置,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而言,在盗窃、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造成被害人受伤,那么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相应损失。如果只是财物被抢走、挥霍,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畴。对于这类财物,被害人可通过司法机关追缴与责令退赔的相关程序,来索回或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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