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从严从实推进作风建设
8月12日,记者来到西藏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讨论和安排雪顿节期间的纠“四风”检查工作。雪顿节是藏族的传统节日,也是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日。今年的雪顿节从8月14日开始,8月20日结束。从8月13日开始,自治区纪委成立专项检查组,针对各类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严防“节日病”发作。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起,处理1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9人。
紧盯重要节点,狠刹节日不正之风
今年6月19日,也就是端午节前一天,自治区纪委在西藏纪检监察网“曝光台”栏目通报了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副主任科员罗建明公车私用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重申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氛围。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先后下发通报6期,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持续通报,警示全区所有党员干部。”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表示。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自治区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
今年端午节期间,自治区纪委派出8个检查组,针对重要节点顶风违纪问题趋于隐蔽的情况,在拉萨城区开展分时段、分街道、分轮次暗访,盯紧重点餐饮点、停车场、商业街,严查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6月22日19时,检查组在拉萨市一家火锅店外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藏A86365的皮卡车。检查组对该车辆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此车属于柳梧新区护路办桑达护路大队,大队队长巴珠、队员袁文明、驾驶员索朗顿珠三人公车私用,在火锅店吃饭。检查组立即通知拉萨市与柳梧新区综治办,要求其限期办结。
拉萨市、柳梧新区综治办随即对该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三名涉事人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给予队长巴珠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三个月执勤补助;给予队员袁文明、驾驶员索朗顿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发两个月执勤补助。
检查组成员告诉记者,以前出来检查时,会将查到的疑似违纪违规线索带回单位进行梳理核实。这样一来,就给了当事人托关系说情的时间和机会,“往往是还没有处理,检查组相关人员的电话就被打爆了”。
为了有效杜绝这种情况,让顶风违纪人员得到应有惩处,自治区纪委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属于自治区管理权限的,立即开展调查、收集证据,不给当事人找人说情的机会;属于地县管理权限的,迅速移交线索,责令限期办结,做到快查快办、铁面执纪。
开展专项检查,严控公款违规消费问题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今年7月,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各地(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自治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将着重对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及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情况等进行检查。
2014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强化正风肃纪,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三公”经费支出呈明显下降趋势,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在自治区2014年开展的“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中,自治区纪委联合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对43个地方和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追缴违规资金2.29亿元,收缴超编、超标车辆18台。
西藏自治区纪委严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也有效打掉了违规公款吃喝的“避风港”。
长期以来,个别领导干部以接待的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群众反映强烈。在自治区纪委开展的纠“四风”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对拉萨市各大餐饮、娱乐场所、超市等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与自治区国税局协调,调取14家餐饮、娱乐场所、超市的税务发票清单,对消费情况进行梳理,对涉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的单位,将在2015年“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进一步核查单位的财务状况。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工作中,始终坚持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努力推动全区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各地(市)和县(区)通过开展单独或集中约谈,已分别对74个县(区)党委书记、397个地直部门一把手和694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2654个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实现全区地市级以下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全覆盖。此外,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分别就各部门党组(党委)班子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区直各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
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西藏把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纳入今年自治区党委常规、专项巡视的重点任务,着力发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区党委巡视办向自治区纪委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7件,自治区纪委高度重视,正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自治区纪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除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诫勉谈话、经济处罚、给予处分等手段对当事人的直接领导进行问责。对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除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外,还严肃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通过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传导责任压力。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地方(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责成有关方面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作出了通报批评。
记者还了解到,近期,自治区纪委指导拉萨市纪委研究起草了《拉萨市县(区)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及接受评议质询工作试点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将通过在拉萨开展试点,借助评议质询的压力,推动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抓实作风建设。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姚瑞峰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纪委将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公车号牌管理混乱等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盯紧重要节点,抓住突出问题,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依纪依规严肃惩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记者: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