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治理工作,确保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时“清零”,区环保局组织各街镇对全区工业、供热和商业活动燃煤锅炉及大灶、土炉、茶炉等各类燃煤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治理清单,明确了治理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发现即督办、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区燃煤锅炉“清零”工作的落实。截至3月20日,全区302家612台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其中燃煤锅炉71台,其他燃煤设施541台),燃煤锅炉已完成治理18台,正在治理28台,其他燃煤设施已完成治理78台,正在治理34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