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5.01.2016  09:37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馆领导组织全馆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及依法治档能力。同时,利用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座谈、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定期面向建设单位开展城市建设档案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标准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城建档案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建设单位法律意识及专业水平。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充分体现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特殊作用,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更好推进“法治天津”、“法治城建”建设,推动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