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市“三公”经费实现按月统计动态监控

30.01.2015  09:57

北方网大型集成报道:2015天津两会

   天津北方网讯: 为了更好地让代表审查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和市财政局为代表们创新制作了2015天津政府预算解读本。结合政府预算解读本,本报对本市“三公”经费公开和管理情况详细解读。

   “三公”经费包括哪些支出

  纳入财政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预算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机构运转或完成相关工作的支出。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3.6亿元,比上年减少1.2亿元,下降25.6%。

   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进程

  2012年,本市开始向社会公开4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三公”经费情况,内容包括2011年决算数据、2012年预算数据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2014年,本市公开“三公”经费的范围已扩大到61个部门,并将“公车购置及运维费”进一步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怎样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和外宾接待经费等7项管理办法。加强公务开支审批控制,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费用报销管理,建立公示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严控“三公”经费为重点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

  细化预算总量控制。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和“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市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实际支出基础上压减20%,实行单独审核、单独编制、单独批复,超支超标一律不补,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支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市财政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严格规范经费开支。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内容、规格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品牌车型,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控,推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保险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控制团组规模、出访次数、停留时间和出访国家(地区)的数量,严格经费开支标准。

  按月统计动态监控。建立市级预算单位重点公务支出按月统计报告制度,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运维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8项重点公务支出纳入统计范围。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对超预算、无预算、超标准等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将预警信息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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