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签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框架协议和举办异地结报培训班的通知
滨海新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卫生计生委,各相关三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结报服务框架协议签署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7〕6号)要求,加快推进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组织签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框架协议和举办异地结报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2月23日,上午为签约仪式,下午为培训。22日报到, 24日离会。
参会人员22日到会场后请向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雷勇短信报到。
二、地点
北京唯实酒店(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门;电话:010-82316216)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单位签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框架协议》;
(二)对医疗机构与各省份开展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培训。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一)签约省份和医疗机构
签约省份: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海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
签约医疗机构:上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的所有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北京、天津前期上报的三级医疗机构(天津机构名单见附件2);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推荐医疗机构。
(二)出席人员
1.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
2.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医政医管局、体改司负责同志;
3.各省卫生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基层卫生处负责同志;
4.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天津机构名单见附件2)分管院长、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相关人员;
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相关媒体。
五、有关事项
(一)附件2名单中区属三级医院请各区卫生计生委通知。
(二)请各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于2月21日中午12:00前,提交20份签字盖章有效的自愿履行页(见附件4)原件,送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1003办公室。
(三)请各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将参会回执(附件3)于2月17日上午10:00前发电子邮件至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服务协议统一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结报服务框架协议签署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7〕6号)的范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市卫生计生委同时转发。
(五)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差旅费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附件:1.日程安排
2.天津参会机构名单
3.参会回执
4.自愿履行页(乙方签章页)
2017年2月16日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雷勇 张昱;
联系电话:18622220566、233377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