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度起作用有效用真管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度建设是根本。欲收制度建设之功,长久长效是基础,贯彻执行是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制定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高线和底线。以高屋建瓴之势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民风得以净化,党心军心民心为之凝聚,体现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鲜明特色。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这是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市委自身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四个意识”铭于心、见于行、习于长,提供了制度层面的规范和依据。下一步,要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因地制宜把制度落细于各区各部门、落小在“神经末梢”,依靠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具体化、措施规范化、任务清晰化、步骤科学化,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竿子插到底,以“铁”的执行维护制度“铁”的权威。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怎样让制度起作用、有效用、真管用?关键就看执行力强不强,看能否切实用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真正把我们的一言一行置于制度监督下,无条件、无保留、坚决坚定地一以贯之。制度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认真执行制度、搞变通,甚而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就是往制度的“枪口”上撞,就是“以身犯险”“以身试法”,必须严厉查处而不能“法外开恩”。只有做到不以权重而破规、不以事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才能真正把制度锻造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扬清激浊,除尘荡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最忌一曝十寒、前紧后松。“一篙松劲退千寻”。一定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制度为本,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确保巡视整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向党中央、向天津广大干部群众交上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