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助发展促和谐

08.03.2015  10:46
  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每个人的向往,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天津?连日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天津代表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热议阳光司法、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等法治热点问题,凝聚建设法治天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公开促公正 以透明促廉洁

  “一个繁荣发展的城市,首先是法治的城市,要以开放、规范、透明、便民让人民群众感受阳光司法的温暖。”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全市检察系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介绍说,全市检察机关努力提升检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实现了执法办案信息收集、执法流程管理、执法质量控制和执法监督的同步进行,形成统一的、综合性的“一站式”网上办事平台,当事人可快速进行办案流程信息查询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系统已正式运行,启动了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我们已经连续公布了四批大要案,有力发挥了震慑作用。”于世平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制度,对处级(含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有影响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破坏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等,通过市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市主要报刊等统一对外发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更好地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流程和程序性信息。通过市检察院微信、微博,打造多元化的检务公开平台,更好地接受监督,服务群众。

  立法先行 引领改革发展

  “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必须先行。”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杰说,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作为重点,结合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及时把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和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来推动,引领改革发展。去年本市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案20件,表决通过14件,是审议通过较多的一年。比如《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事关美丽天津建设,在常委会三次审议的基础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作出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率先以立法形式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和黄线。

  他告诉记者,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提高法规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和生活服务两个便利化、全力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的重点任务,立改废释并举,制定和出台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深化改革相衔接,让改革于法有据。市人大常委会目前已组织相关力量,对水污染防治等法规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并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体系,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完善法规表决前和实施后评估、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立法情况说明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邀请人大代表分专题参加立法工作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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