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膳食成为临床救治一部分(图)

16.08.2016  23:12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发展,规范营养的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天津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临床疾病营养诊疗水平。经市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的评估论证,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同意批准并授予市第三中心医院营养科为首批医疗机构营养科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医疗膳食配制室资质。

  市第三中心医院营养科经过三十余年的工作经验积累,不断实践临床营养知识体系,在临床患者的营养评估、营养诊断、营养治疗方面形成特色。该科作为面向全市开展营养诊疗工作、获卫计委正式批准的天津市临床营养中心,迄今共完成近万人次的危重症患者营养治疗与代谢调理;并且完成本市及外省市几十家医院临床危重症患者营养诊疗、会诊及营养液配制工作。

  肠外营养是通过胃肠道以外途径(即静脉途径)进行营养治疗的方式。肠外营养作为主要的和有效的营养治疗方法,在临床危重病人和常见病的急慢性营养不良的病人抢救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市第三中心医院营养科肠外营养配制室设有专职护士按照营养医师处方配制静脉营养液,严格执行肠外营养配制的各项无菌操作规程和标准,并且对静脉营养液PH值、渗透压等内容进行质量监控。

  在临床营养治疗体系中,肠内营养治疗作为营养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肠内营养治疗适用于术前肠道准备、术后营养恢复、短肠综合征、胃肠道瘘、烧伤、创伤及神经内外科疾病等不能经口摄食或经口摄食减少的病人。市第三中心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配置室宽敞明亮,设有操作台、各种型号的胶体磨、多功能组织粉碎机及消毒设备,专职肠内营养配制人员按照营养医师处方配制肠内营养液,严格执行肠内营养配制的各项无菌操作规程和室内管理制度,确保肠内营养液安全可靠,保证接受肠内营养治疗患者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营养科是本市首家能够完成卫计委规定的实施14种医疗膳食的单位,率先实施“营养治疗型包餐”,完成了住院患者基本膳食医嘱执行程序的落实和治疗膳食的实施。专业营养师可根据各种疾病的营养治疗原则制定住院患者食谱,根据季节和患者的膳食反馈情况及时调整食谱;营养厨师执行营养医师的膳食医嘱,将治疗膳食精确到克,积极研发适合患者营养治疗的膳食烹调方法;医疗膳食配制室建立健全各岗工作流程和标准制度,突出体现了医院膳食真正成为临床救治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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