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试用期遭企业无故解约 同样应得到补偿金
21.09.2015 12:04
本文来源: Jwb.Com.Cn
今晚网讯(记者 胡智伟)近日有读者咨询,他于今年5月入职一家企业工作,当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最近,企业因效益问题大规模裁人,他也接到了离职通知。不知道试用期“被”离职,是否能找企业要离职补偿金。 本市律师卢彦民介绍,试用期不是“白用期”,试用期遭企业无故解约,同样应该得到离职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因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并给相应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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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1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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