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 加强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 自觉践行“四个意识” 严格加强请示报告制度
11日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讨论《天津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出席。
会议指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对党组织的绝对忠诚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对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实下情上报纪律要求,使党的组织体系、领导体系更加坚强有力具有极端重要性。履行请示报告职责考验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迟报、漏报、瞒报或作“应付式”、“推卸责任式”报告,是政治生态不良、党性弱化的具体表现。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做好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工作作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来抓,市委一定坚决认真严格执行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制度,同时,作为修复净化天津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规范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及时主动、如实真实、按规定报送请示,为党中央和市委实施科学决策、有效领导提供重要依据。要层层压实职责,对于迟报谎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依规治党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我市落地落实。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内法规制度的总依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狠抓党章学习,做好党内法规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解读,增强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突出党内法规制度的强制性、约束性,坚持原则抓好贯彻执行,使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钢规铁矩。
会议强调,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狠抓我市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关键是加大工作力度,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坚决啃下“硬骨头”。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自查自纠,加大问责力度,让环保督察“长牙齿”、动真格,有案必办、办案必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天津区位优势,加强互联互通,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持续促进双向投资合作。要充分利用我市职教优质资源,大力推进“鲁班工坊”建设,推动产业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师资等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