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女司机遭受双重暴力?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突然变道不对,殴打他人违法,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如此网络“围剿”丧失了起码的同情心,无形中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不由得让人想起“网络欺凌”这个词。
这些天,一段35秒钟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并持续发酵:5月3日下午,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附近,一名男驾驶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暴力场面触目惊心。据媒体后续报道,女司机卢某经诊断有脑震荡并骨折,男司机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锦江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张某的举动引发舆论公愤,但随着行车记录的披露,事件很快发生逆转,“严厉谴责”对象几乎一边倒地由打人者变成被打者。
舆情之所以发生反转,在于张某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卢某曾两次突然变道险些造成事故,而且双方都有互相喊话斗气的嫌疑,让人觉得受害者也有过错,之前是在“装可怜”,并非那么无辜,被打也不值得同情。相反,张某为保护车中妻小的安全,教训一个“犯错又霸道的女人”,“够爷们儿”。搜狐调查“女司机因变道别车被暴打,你怎么看?”吸引近25万网友参与投票。其中,66.72%的被调查者认定“理解打人者窝火心情,女司机先别车后挑衅太过分”,只有20.57%的比例认为“打人者行为不对,即使占理也不该使用暴力”。张某殴打他人已经触犯刑法,却得到众多网友“声援”,即便女司机违反交规,也轮不到他人动用“私刑”暴力相向,这个道理显而易见,却在汹汹舆论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突然变道不对,殴打他人违法,孰轻孰重不言而喻。虽然有网友谴责张某的打人行为“太冲动”,主张“本案男司机应当严惩,否则女人不敢出门了!”但相比把卢某唤作“活该被打的女疯子”,“女人不是避免惩罚的招牌”,声音显得很微弱。更有评论火上浇油称“打得好”,“被狂揍就当教训吧”“这种女人不出门是对社会的贡献”,甚至警告卢某“如果再这么随心所欲开霸王车,那就一辈子这么躺着吧!”就这样,一些人以键盘为武器,将身体暴力演变成网络暴力,打人者有了充分的理由,受害者变成了羞辱的对象,女司机成为厌女症的靶子。
躺在病床上的卢某之所以瞬间成了“欠揍”的女人,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在于“司机”前面的那个“女”字。在一些人眼里,女人就该踏踏实实在家当好贤妻良母,双手应该晃动摇篮,而不是操纵方向盘,这位被打者不仅开车,还开斗气车,那么彪悍,那么霸气,这巨大的反差令某些人不适应,不愉快。于是,人们又开始老生常谈,说什么驾驶是很多女司机的短板,女性不擅长控制机器,应变、判断能力不足,有一种把汽车当碰碰车开的心态,并将个案扩大为女性的全部,歪曲、贬低女司机的形象,把罪过推到女性头上,这种指责就像病毒蔓延一样铺天盖地,女司机在无形中又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马路杀手”。
卢某被打之后又被骂,但事情依然未结束。好奇心过度的网友成了福尔摩斯,“人肉”到女司机此牌号的车还有26次违章未处理,早在2011年就有“前科”,披露她名下另一辆宝马也有违章未处理,卢某是个“惯犯”。有网友爆料说其父“是个官”,质疑卢某购买车辆是否是合法收入,引发人们关于“富二代” “官二代”的联想。此外,卢某的身份证、生活照截图被网友公开,甚至她在2013年至今开房多少次都被揭秘。随着卢某隐私的被曝光,事件开始朝着扩大化方向发展,如此网络“围剿”丧失了起码的同情心,无形中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不由得让人想起“网络欺凌”这个词。
暴力与文明相悖。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打人行为去辩解,而人类的可敬之处是能够将心比心,如果当事人都能为对方想一想,就不会有卢某在受到身体伤害之后再遭遇语言暴力,男司机也不会在看守所里低头道歉,并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而那些“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围观者,要记住白岩松的忠告:你今天在那喊打,而真正动手的人现在进看守所里去了,而你今天动嘴,明天没忍住,也动动手的话,可能后果也是一样的,还是应该用法律去解决问题。(作者 佟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