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调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 出售成本价涨二成

10.06.2015  17:36

   天津北方网讯: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7月1日起,本市将对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进行调整。

  据悉,这次调整后,公房出售成本价提高20%,其中,市内六区和东丽区、北辰区范围内的砖混二等和钢混二等单元式多层楼房,30年(含)房龄以下住房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380元;房龄超过30年的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按每平方米1320元执行。一级地段公有住房出售价格不得低于每建筑平方米320元,每降一级地段,每平方米出售价格下降10元。滨海新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在原出售价格的基础上,参照市内六区成本价上涨幅度调整出售成本价和最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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