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完善财税干部日常学法机制
22.06.2016 11:4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日前,天津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进一步提高财税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一是建章立制,保障学法制度贯彻执行。市财政局印发了《财税干部学法制度暂行规定》,对财税干部日常学法工作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长、考核办法等作了详细规定。另外《规定》还要求,领导班子中心组每年必须将宪法法律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超过5天(含5天)的业务培训班应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以上局长(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等。
二是局领导带头学法,推动财税干部深入学法。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发挥带头作用,通过会前学法,具体落实财税干部学法制度。2016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会前,局领导班子根据当前信息公开行政争议较多的现实情况,首先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专门培训、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努力提高财税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2.06.2016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