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责任追究为抓手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近日,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到钦州调研,了解市、县党委和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在调研座谈会上,于春生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大案要案还时有发生,顶风违纪案件仍不同程度存在,还有大量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现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于春生强调,要以责任追究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今年要突出问责这个抓手,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我区个别系统,连续几年出现收受礼金问题,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当然难辞其咎。所以,对这些不履职、不尽责的不能姑息迁就,一经发现就要坚决追究责任。希望各级党委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起来,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不要一级喊给一级听。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委要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
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通过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岗位调整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释放把纪律严起来的信号,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针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
要坚持不懈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要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今后,哪一级纪委“三转”还不到位的,要追究哪一级纪委书记的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