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贯彻落实《预算法》开展预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04.08.2016  23:06

                                 

为了依法规范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家和本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河东区预算公开信息质量,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日前,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2016年区级预算公开信息以及全区各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信息的时间、范围、内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显示,河东区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在公开数量上,全区57家一级预算单位以及二级预算单位由所属的一级预算单位合并后的预算信息全部公开,公开率达100%。

二是在公开及时性上,河东区财政局对各部门2016年预算批复时间,及各部门预算信息集中公开时间均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在公开细化程度上,河东区区级预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是在公开规范性上,对部门预算公开名称、内容、格式均制定了相应标准,确保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清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