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明确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管理规范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记者从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获悉,为进一步促进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规范化、创新化发展。东疆保税港区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方案对直营中心运作模式、设立条件、经营要求、政府监管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提升直营中心的管理经营水平。引人关注的是,相关方案提出将进一步加快京津冀等地进口商品直营网点的规划和布局,让三地共享自贸区政策红利。
直营中心将向
更多地区辐射
目前,东疆已经批复设立直营中心19家,覆盖了京津冀、甘肃、青海等省市,越来越多的市民百姓分享到自贸区带来的红利。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指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将采取“企业主办、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运作。申请设立直营中心的企业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注册设立的进口商品平台公司,负责运营直营中心的企业应是在所在行政区域注册设立的直营中心运营公司;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暨促进进口贸易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直营中心设立运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设立国有独资的东疆进口商品直营服务公司,受管委会委托承担直营中心设立运作和监管服务有关业务。
未来规划建设
网点更加密集
在区域布局方面,东疆未来计划在新区各经济功能区各设一家直营中心,在天津市(除滨海新区外)和北京市,每个区县可以设立一家直营中心,中心城区每个区可以设立两家,两家直营中心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3公里;而在天津和河北省的口岸腹地城市,每个地级市设立一家直营中心,中心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地级城市可以设立两家直营中心。
此外,在经授权的直营中心应在授权的区域内销售准予经营的进口商品,可以通过O2O模式在授权区域内提供进口商品销售服务。
加强监管保证
商品货真价实
据了解,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对直营中心的政府监管服务。今后按程序申办并对符合条件的直营中心,东疆管委会授权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有效期限为两年。
同时,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也将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直营中心所在地政府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设立和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东疆管委会将保证产品源头品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负责安全监管。而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进口商品平台公司须严格接受东疆海关、东疆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直营中心运营公司须严格接受所在地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以进口食品和日消品为主
在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对直营中心经营要求也有了明确规范。如在经营商品类别方面,直营中心销售的商品必须是进口商品,主要经营从东疆保税港区、天津口岸进口的食品和一般日用消费品。直营中心销售的进口商品价格应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的独特功能,在当地保证商品保真、价格合理的优势;在品质保证方面,在直营中心销售的进口商品,必须具有进口商品报关单、卫生证书等相关真实材料,保证商品品质和可追溯性。在直营中心销售的进口商品,要根据货物种类、货值等,采取大包装及单品等方式,加贴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的二维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