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13.04.2017  11:13

  各市管企业:

市国资委市版权局关于推进市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实施意见》(津国资信息[2015]5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国资信息[2015]10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津国资信息[2016]2号)印发以来,各市管企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序开展。为及时掌握各市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情况,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国资委将加大对市管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报力度,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各市管企业要及时报送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网络

为形成上下联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及时、如实报送,各市管企业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的采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要能及时发现、捕捉重要信息,有一定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软件正版化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详见附件)于4月7日前报市国资委信息中心,信息报送工作从本年4月份开始。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基本原则

1、及时性原则。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做到信息不失效。

      2、准确性原则。文字精炼、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为原则,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客观。

三、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重点内容

        各市管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创新做法、鲜活经验、亮点工作、重要活动、采买进展等。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方式

各市管企业每月至少向市国资委信息中心报送2条信息(集团或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信息均可)。信息要以可编辑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软件正版化工作优秀信息将刊登在天津国资委网站“国企动态”栏目。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软件正版化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2、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