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副主任黄春艳带队赴市贸促会开展夏季安全督导检查

14.07.2017  23:03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夏季安全检查督导的通知》(津商务安监【2017】12号)要求,7月13日,市商务委黄春艳副主任带领贸发处相关负责人赴天津市贸促会开展夏季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市贸促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仔细检查了市贸促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办公楼安全防火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整体预案等全部检查督导项目书面资料,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编配及机构设置和预案编制和演练,并全楼巡视了安全设备器材和通道、标志。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市贸促会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所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在安全生产人员编制中缺乏专业人员和总体名单;非公共场所缺少烟雾报警器、喷淋器;消防栓柜门因装修开关不畅等问题。对于下一步工作,黄春艳副主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市贸促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党组会的会议纪要中要体现安全生产工作记录痕迹;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业人员配备,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请专业人员为职工做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加强大家安全生产意识及专业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具体的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