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南口路启用5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

10.09.2015  10:24

   天津北方网讯: 8月24日起,在中山路、南口路部分路段再启用5处专拍“违法停车”电子警察,严管违停现象,收到良好效果。截至9月9日,摄录涉嫌违法停车行为600余起,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

  本次启用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分别设置在车流量大、商家单位密集、以往违法停车多发的中山路(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附近)南侧路段、中山路(吕纬路至调纬路)北侧路段、中山路(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公司附近)北侧路段、南口路(志成路辅路至南口西路)路段、南口路(榆关道至南口路地道)路段。交管部门在上述路段分别安装了多面“禁止停车标志”。交警河北支队统计,半月以来,5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已摄录涉嫌违法停车车辆600余辆。其中,南口路(榆关道至南口路地道)路段摄录近200辆、南口路(志成路辅路至南口西路)路段摄录近100辆、中山路(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公司附近)北侧路段摄录100余辆。

  据交管局科研所工作人员介绍,除上述路段外,民生路、成都道、鞍山道、友谊北路、友谊路等主干道路部分路段也都设有“违法停车”电子警察,这些电警均是24小时监控。只要有机动车在上述道路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临时或长时违法停车,系统便会自动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摄录取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等路段,不得临时停车。在道路上停车,应该将车停在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上,临时或长时间停车被电子警察摄录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