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体检被拒 广东一公考“状元”遭淘汰
广东中山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中,所报考职位成绩排名第一的肖振东,因在参加体检时未能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被中山市人社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直接淘汰,无缘公务员职位。对此,中山市人社局认为是按照规定办事,是为了维护其他考生公平。但也有舆论认为,执行规定无可厚非,但执行过程能否再人性化一些?
记者今天再次致电该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为肖振东)安排新的体检,也没有补录第二名。对于此事,一切以5月25日发布的官方说明为准。”
目前,肖振东已返回重庆。“既然不能参加体检,再折腾也没什么意思。我还要重新找工作,没那么多精力和时间了。”肖振东说。
记者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到肖振东报考的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室科员的职位,笔试成绩排名第一;面试成绩也排名第一。肖振东顺利入围体检名单,时间定在5月22日上午。
5月20日,就在体检前两天,肖振东装有身份证的钱包遗失。肖振东马上与负责组织体检的市人社部门联系,被告知具体问题请查询体检通告。
根据体检通告,考生“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肖振东随即向户籍地重庆当地的公安局申办临时身份证。但当地公安局回复:办理临时身份证至少需要2到3个工作日,能够马上出具的只有一份临时身份证证明。
5月22日,肖振东来到体检现场报到。他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户口簿、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出具的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但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居民身份证明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现场体检工作人员告知其不能参加体检。
肖振东随后质疑,为什么户口簿等证明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该市人社局于25日回应,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居民户口本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对此,肖振东表示,当时他所持有的是集体户口,不是传统的户口本,清晰地印制着自己的照片。 (实习生何倚华 记者叶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