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爆闪”忘他人安全 加强规范提高安全系数
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开车时经常遇上滥改炫目车灯的不文明行为,有时还会遇上“斗气灯”。司机张先生说:“当时我驾车行驶在海河东路上。由于我是新手速度较慢,引起了后方一辆私家车的不满。这辆车在挑衅性地连闪了几次远光灯后,忽然提速并入前方车道,并从其车尾灯上方一个改装的方形车灯里爆闪出几道白光。我当时视线一下子模糊了几秒,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这种改装车灯的行为给其他司机造成很大危险,太不负责了。”张先生咨询了老司机后得知,这种灯是一种爆闪灯,原本用于警车、工程车等特种车辆,但个别司机把它装在车顶或车尾,用于攻击后方车辆。
记者采访了解到,爆闪灯多应用于警车、工程车辆等特殊车辆,私家车是不允许使用的。目前,道路上这种滥改炫目爆闪车灯的私家车却不在少数,许多市民对此意见很大。
“杀伤性”灯光影响道路安全
驾驶员鞠天:许多车主私自改装爆闪灯是为了给爱车增加一些花哨的效果,但改装得太过分确实容易影响道路安全,造成行驶安全隐患。只为美观乱改车灯的行为已经遭人反感,在路上行驶随意开启爆闪灯“斗气”更是不可取。
出租车司机邢师傅:夜间行车时,爆闪灯会对司机视线造成较大影响。我是有20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放慢车速,缓解眼睛的不适。但那些新手却未必能及时做出调整,很多撞伤行人的悲剧,就是这样造成的。
滥用车灯映射个人素质
外企白领李萱:车灯文明也是交通文明乃至城市文明的组成部分。公路是大家的,滥用爆闪灯不仅是对别人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某些人个人素质不高的表现。
交警韩智:当驾驶员行车时遇到炫目的爆闪灯光束照射时,切勿“轻举妄动”,尽量保持原速直线运动。每年由于滥用强光灯而造成车辆追尾或连环车祸的事故不在少数,应引起高度重视。
加强规范提高安全系数
律师张彦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前大灯瓦数不能超过60瓦,违反规定私改车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扣分。然而,在实际监管上有待加强。车灯“陋习”要改,还是期待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有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