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优惠政策实施一个月 天津减征税款3781.5万元

02.11.2015  17:29

            截止2015年11月1日,车辆购置税减征新政迎来“满月”,一个月以来,天津市共有7792辆符合条件的减征车辆办理了车购税业务,减征税款3781.5万元。

            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实施以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本次减征政策是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拉动内需、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

            分局通过利用假期进行业务系统检测,发布纳税提醒、办税须知;组织一线征收人员学习文件精神,专设业务咨询窗口第一时间解答纳税人减税疑问;为车购税代征企业和我市公安车管所各代征点工作人员举办车购税政策业务培训,对已办理的减免税业务进行时时监控,防止不符合政策违规减免以及应减免未减免情况出现等方式,保证了车购税减征政策的有效实施,切实做到了便民、惠民,服务于民,同时保证了国家政策执行的准确、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