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财损事故应自行撤离 “添堵”罚二百元
天津北方网讯: 交通高峰时段,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堵塞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影响了道路正常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日前,交管部门重申,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驾驶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财损事故车辆应自行撤离
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只要车辆可以移动,无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当事人都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第3款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进行处罚。
四种情况须先报警再撤离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车辆可以移动的,原则上应当一律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先报警,然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一是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二是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三是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四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相关提示
●固定证据有讲究
交管部门提示,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当事人在自行撤离现场前应该固定相应证据,即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使用手机或相机等设备对事故现场从东、西、南、北4个方向分别拍照,确定事故地点、行车方向、事故车辆和车损部位等,并尽量用粉笔等标划车轮等方式确定停车位置;事故双方同时应互相查阅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互留联系方式,确认所固定的上述证据与即将订立的赔偿协议内容一致,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四种情况勿动现场
需特别注意的是,具备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且不能擅自撤离或破坏交通事故现场:一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二是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是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是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交管部门表示,在这4种情况下,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警不会对这些不撤离现场的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