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运输企业373辆车逾期未检 交管部门挂牌督办
天津频道 近期,天津市6家运输企业共373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行为。对此,交管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动员部署对此类安全隐患行为挂牌督办,要求各部门全力追查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
6家所属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较多的运输企业分别是天津市和平区飞龙汽车客运服务部、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客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亚力气体运输有限公司、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天津百泰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交管部门介绍,根据不同车型、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车质差且基本无强制保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上述企业所属车辆均是从事专门的客、货及危化品运输工作,常年在道路上行驶,车辆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及办理报废手续,很可能因车质车况不过关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为消除此类安全隐患,交管部门在持续开展追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近期再次召开专项会议开展部署,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增派安监交警加强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参加检验或办理报废手续。同时,将查出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导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部署警力和公路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加大拦检力度,对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违法及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一律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车辆,并督促违法人尽快办理机动车检验或报废手续。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扣留机动车,当事人需提供相应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若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管部门还提示,目前市民私家车也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应时常关注自己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章,并注意按照签注日期对应月份及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此外,如机动车行驶证签注“强制报废期止20xx年x月x日”章的,应当按照强制报废日期对机动车进行报废并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此外,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车辆更新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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