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输变电工程(津港停车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输变电工程 已由 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 《关于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7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25%,贷款75% ,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是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延伸,是滨海新区近期高速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津港高速公路的修建能够落实天津市“双港双城”的城市空间战略,能够强化新区各个功能区之间的联系,实现各个功能区互补。
根据总体计划安排,本次拟对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输变电工程(津港停车区)施工进行招标。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津港停车区包括箱变基础、200KVA箱变2台;箱变安装、接地、围挡;箱变之间敷设10kv电缆500米。
2.3计划施工工期:
2016年4月18日~2016年6月30日,共计:7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新标准)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原标准),近五年具有类似箱变和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457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段海英 | 电 话: | 022-58076065/13803071730 |
电 话: | 022-66298907/15332001108 | 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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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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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3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