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天津日报》:矢志不渝履职责 愿以此身保民安 ——记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因公牺牲同志刘晓佳

25.02.2016  19:20

天津日报 2016.2.23 二版

矢志不渝履职责 愿以此身保民安

——记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因公牺牲同志刘晓佳

 

34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可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津沪中队队员刘晓佳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这里,来不及与年迈的母亲、心爱的妻子告别,甚至来不及再摸一摸一岁儿子的小脸。因为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刘晓佳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人民安全。

2015年9月14日凌晨4:43,刘晓佳和队友们在津沧高速津静收费站出口开展正常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正进入收费站的蓝色中型货车载有罐体,高速口附近顿时飘来了一股刺鼻气味,怀疑这辆蓝色货车很可能运输了危险品,刘晓佳马上按照路检程序对该车辆做出明显靠边停车手势,货车随之做出减速动作,缓缓驶向检查位置,但在距刘晓佳约三四米处,该车突然加速意欲闯岗逃避检查。看到驾驶人员此种行为,担心其横冲直撞危及点位附近的待检司机和途经车辆,刘晓佳赶紧上前阻拦,大喊:“停车!”可货车司机非但未听从指挥,反而调整方向加速驶向刘晓佳,只听“咣当”一声,货车高速从刘晓佳身上碾压过去,并加速逃离。

随后肇事车辆在北辰区小淀镇被截获。经查,不仅肇事车辆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且私自加装罐体,还载有29种危险化学制剂及18种国家管制危险品,驾驶肇事车辆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更系无证驾驶。

与此同时,刘晓佳却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的秩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刘晓佳以其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无比热爱与执着,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谱写出短暂却耀眼的荣誉篇章。

穿制服、履公职是他从小的梦想。”刘晓佳的家人回忆。正是有这始终如一的信念,在大学毕业后,刘晓佳于2014年9月通过天津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进入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成为了一名头顶国徽的国家法律执行者。在去年年底的个人总结中他写道:“2015年的目标是在结束实习任务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执法队员。为此我要坚决扎根执法工作土壤,站好每一班岗,为维护天津市道路运输秩序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刘晓佳曾实习过的金钟路中队队长穆重临说,2015年7月,刘晓佳曾提出执法工作要做到对待当事人要“有礼”,做到文明执法;对待案件要“有理”,做到认定规范;对待诱惑要“有节”,做到廉洁奉公。这不仅表达了他规范文明的工作态度,也是交通运输执法人行业精神的最佳诠释。“一心扑在工作上”是刘晓佳的家人和同事对他的一致评价。

近一阶段,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照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大了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崇高目标给予了刘晓佳更强的工作动力。无论是蚊虫肆虐的夜晚还是烈日灼人的正午,他总是查验车辆最卖力气的一个。

是啊,如果不是心系百姓安危,如果不是肩负安全责任,谁又能在危急关口做到将自身生死置之度外呢!同事郭玉涛说:“刘晓佳用实际行动捍卫了自己的职责和誓言,而他,却还未来得及听到自己的孩子叫声‘爸爸’。

如今,刘晓佳微信封面永远定格在了那个庄严的交通执法徽标上,而他微信签名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箴言也时刻鞭策着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心怀秩序、心怀安全、心怀人民。

本报记者  万红  通讯员  孙刚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