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西青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青区委组织部、西青区委政法委员会、西青区民政局、公安西青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工作。
通知说,要充分认识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重要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群众关切、社会关注。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是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健康进行的必要条件,是确保广大农村党员群众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以铁的纪律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圆满顺利完成。
要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各项纪律。广大党员、干部、村民要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五个一律”“九个不准”。
“八个严禁”即: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和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送钱物、宴请、乱许诺、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在换届前和换届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或小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毁坏票箱、抢夺毁坏选票、冲击选举会场、妨碍选举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压制或实行打击、报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私分侵占集体财产、违规突击签订承包租赁合同、账外建账、大幅度提高村民待遇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的行为;
8.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选举后不及时交接工作等行为。
“五个一律”即:
1.对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的参选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2.对以暴力、威胁、欺骗、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当选无效;
3.对违反“八个严禁”换届纪律的举报,一律认真核查;
4.对以信访、传单等各种形式造谣诽谤、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对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九个不准”即,街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
1.不准以任何名义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不准拿原则作交易,搞封官许愿,为他人说情、打招呼,收受或索取贿赂;
3.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自主行使民主权利;
5.不准阻挠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6.不准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和遗失换届选举相关文件、材料等;
7.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责任、敷衍塞责、擅离职守;
8.不准接受组织和个人的请吃、娱乐、出游等;
9.不准在换届选举前超常规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性发展党员。
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明确措施、狠抓落实。
1.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大对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宣传,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板报、宣传单、手机短信、提醒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换届纪律工作的宣传。要全面推行街镇党委与候选人(竞选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街镇党委与候选人(竞选人)谈心谈话达100%,候选人(竞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100%。
2.组织专题学习。各街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在换届前组织开展一次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专题学习,就严守换届纪律,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政治纪律教育、党性观念教育、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结合“三问三讲三争做”专题教育活动,村“两委”成员和村所有党员都要进行严守换届纪律承诺。
3.畅通举报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换届信访举报平台,畅通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专用通道。区、街镇都要设立村级组织换届专用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举报受理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相关问题,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查核。
要确保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纪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办等有关单位要将涉选安全稳定信息及时上报换届办,按分工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与街镇的配合,对涉及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八个严禁、五个一律、九个不准”要求的事项予以及时处理。各街镇要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措施,提前谋划、提前部署、狠抓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要实行严肃换届纪律领导责任制,街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街镇村级组织换届风气负总责。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严肃换届纪律的具体职责。
3.强化督导检查。区委将成立正风肃纪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街镇村级组织换届纪律进行督查,对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的责任。
4.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部门严肃换届纪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涉及到换届纪律的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纪委和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在案件查核中的牵头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切实抓好严肃换届纪律任务的落实。(通讯员 管收年 记者 李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