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车检实现远程核发 验车后直接领取合格标志
今晚网讯 (记者 冯琳 通讯员 焦轩 滕飞 李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本市已实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市民在全市28个机动车检测站验车合格后,可直接在检测站服务大厅的窗口领到检验合格标志,省去再到交管部门申领的环节。
为进一步提升交管便民服务水平,机动车检验通过全市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实施远程查验,交管部门经过不断调试升级,部署并应用了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正式实现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远程核发。今后市民在全市28个机动车检测站验车合格后,可直接在窗口领到检验合格标志,省去了再到交管部门申领的环节。市民只须将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提交到检测站服务大厅相应的窗口,检验车辆合格后,检测站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和材料录入、采集上传到监管系统中,由交管部门进行远程审核,约3分钟后审核完毕的信息传到系统中,检测站工作人员为送检人打印检验合格标志并签注行驶证。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驾驶人应注意,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但仍需按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驾驶人可持上述材料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罚款50元、记1分处罚。对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交管部门一经发现不仅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还将被强制注销。
市民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后,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右上角。年检前应先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完毕交通事故,缴纳车船税,并应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备齐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或机动车管理卡、交强险保单、车船税纳税证明、车主身份证明等资料。还应该提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容车貌车质整洁完好。如果机动车保险已临近有效期止日期,驾驶人应同时携带交强险的新、老保险凭证,避免因材料不齐而全无法申领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