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连破多起诈骗案件:让银行卡犯罪无立锥之地

11.05.2015  19:29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民警调取嫌疑人网上交易记录。
查获的涉案银行卡、密钥等赃物。
民警将涉嫌盗刷信用卡的女子抓获。

   天津北方网讯: 银行卡给人们生活提供了便捷,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寻找可乘之机。近日,记者从市公安经侦部门了解到,在金融领域犯罪中,涉及银行卡类犯罪已成为金融领域的主要犯罪类型之一。近期,随着几起手段较新的犯罪案件的侦破,犯罪分子的伎俩得以曝光,望广大读者引以为戒。

   篡改预留手机号信用卡被盗刷

  去年9月底,张先生在给自己的信用卡还钱时,发现信用卡被多消费了7000余元。他觉得可能是银行记错账了,就赶紧和银行客服联系,可没想到,得到的答案是,这钱就是张先生的信用卡花出去的。通过银行打的清单发现这笔钱是在苏宁电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两部手机。买手机的并不是张先生,而根据他的回忆,其信用卡并没有丢失过、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那别人是怎么盗刷的呢?迷惑的张先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接警后,公安塘沽分局新洋派出所民警通过查阅订货单发现,张先生的信用卡是在这家电器商城的网上平台上先消费,然后再到实体店里提的货,而订货名单上登记的名字,正是张先生本人。警方调取了提货当天的视频监控,发现来提货的人并不是张先生,而是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青年,但看不到其真实面目。通过视频民警发现,这名矮个子男青年进入店里后,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取货柜台,在核对了验证码信息后,取走了两部手机。

  通过对整个视频的分析,警方发现这名嫌疑人手法熟练,对于在哪提货、如何办理都了如指掌,因此断定他是个惯犯。同时,办案人员猜测嫌疑人会再次来到苏宁,随即对苏宁员工进行了进一步布置,要求如果嫌疑人再来提货,就及时和公安机关联系。正如警方所预料,两个月后的11月14日,这名嫌疑人再次出现在了塘沽苏宁河北路店。得到消息后,民警迅速出击实施抓捕,男青年被当场擒获。之后,民警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三个还没有开封的手机。通过询问和录像比对,民警确认他正是之前在电器城提货的嫌疑人。

  在警方的审讯下,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原来,现在不少人为了方便网上购物,会在银行登记、预留自己的手机号,用来和银行卡捆绑。李某先是在网络上发布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广告,套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随后假冒信用卡卡主,拨打银行的电话客服,把卡主预留的电话,变更成自己的手机号,如果是女卡主,则由另外一个女嫌疑人冒充打电话。之后在网上开始盗刷信用卡疯狂买手机,最终变卖兑现。这个团伙先后作案十几起,盗刷信用卡金额十几万元。在警方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的电脑里,记者看到一个文件夹里有几十名银行卡卡主的个人信息。打开一个文档可以看到,其中记录的内容除有卡主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外,还包括亲属信息、家庭住址等。正是因为掌握了这些完整的个人信息,才让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更改张先生银行预留的手机号,从而顺利实施犯罪。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支付结算处联合提醒:信用卡是银行基于申请人个人良好的资信状况给予的一种循环信用工具,发卡银行会根据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状况和资信情况调整相应的信用额度。因此,自称可以帮助提高信用卡额度的所谓中介机构绝大多数都不可信,广大市民应直接到银行柜台或经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图一时方便或为取得更高的信用额度而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办理,更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芯片卡安全度高,应尽快将手中的磁条卡换成芯片卡,同时对磁条卡进行销户处理。由于芯片卡比磁条卡复制难度高,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加快芯片卡对磁条卡的替代,磁条卡将逐步停发,以为持卡人提供更高级别的安全保障。

   轻信“代办信用卡”男子被骗15万

  2014年6月的一天,一名男子匆匆来到经侦部门报案称:他被人以代办信用卡为由骗去现金15万元。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受害人胡某在案发前接到一条代办信用卡的短信。由于着急用钱,他就与对方进行了联系。对方称办信用卡需有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需要办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做一份银行流水。信以为真的受害人办理了该银行卡并开通了网银,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把网络密钥传了过去。三四天后,对方又把网络密钥给被害人寄了回来,告诉他网络密钥的登录密码已经改了,让其登录时更换一下密码,之后再往这个银行卡内存15万元现金,当做“信誉费”。随后,他到该银行把银行卡的密码和网络密钥的登录密码进行修改后,转账15万元现金。汇款后不久,胡某的手机收到三条短信提示说,其银行卡内的15万元现金分三次被人取走。胡某联系不上对方,意识到被骗了,于是连忙拨打110报警。

  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在此后的半年内,专案组民警开展了大量的侦查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在南方某市。通过调取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情况、涉案人员取款录像,民警6次南下,经过半个多月的连续蹲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终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收缴作案车辆、笔记本电脑、作案使用手机20余部。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均已被依法刑拘。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支付结算处联合提醒:要保护好个人资料信息,不在街头办卡,切勿委托他人代办及申领银行卡。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时应在上面注明用途,不要将银行卡卡号、启用日、到期日、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告知他人。持卡人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致电发卡银行客服热线或直接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报告欺诈交易,要求银行冻结、止付银行卡账户。对已发生损失或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网购身份证“办卡团队”冒领信用卡

  一个犯罪团伙从网上买来真实的身份证,再从网上招聘兼职人员冒用身份证上的市民去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随后再将办好的信用卡打包卖回网络。

  2014年8月下旬,公安和平分局经侦支队接到辖区一家银行的报警,称一名男子正在这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但此人的行为举止相当可疑。他拿出来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有些不符,银行询问过程中这人言语可疑,前后不搭,有点紧张,想扭头离开。银行工作人员耐心做该男子工作,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在对这名看上去刚20岁出头的外地男子张某进行盘查的过程中,警方有了意外“收获”:从其身上搜出的十多张身份证都不是他本人的。到了他的临时住所,发现了一张借记卡、一个网银U盾、一个电话卡为一套的成品有数套,放在一个小包裹里,小包裹塞在床铺底下的角落。

  经过现场突审,嫌疑男子张某交代,自己是从网上看见一条招聘启事,从而从对方处买来大批真实身份证,冒名办理信用卡进行获利。

  为了办理更多的信用卡,张某在网上招来多名下线“马仔”,将他购买来的身份证分给“马仔”,再通过网络招聘兼职人员的方法,以各种名义召集“开卡团”。这些“开卡团”成员也要经过面试,尽量选与购买的身份证照片相似的人。“开卡人员”持照片与自己相貌相似的身份证到各银行办理信用卡,按照办理数量提成。

  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就这样被犯罪分子利用,为了赚取钱财,沦为帮凶。而张某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办理好信用卡后,再和同伙将身份证、信用卡、U盾及为办理网银功能而特意购买的电话卡打包出售,每套获利300元。

  至于这些信用卡的用途及去向,办案警官表示,部分信用卡有可能被用于洗钱、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由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近日,公安和平分局经侦支队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张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支付结算处联合提醒:普通市民一定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参与到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当中。

  窃取、收买或是非法提供他人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是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在上述所谓兼职过程中,办理一张银行卡和U盾的,已经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所以,大家在选择兼职工作的同时,应多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对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要及时避免深陷其中;在遇到这类犯罪行为时,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以便更好地打击和防范此类犯罪。

  警方同时表示,在实际生活中,建议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及时挂失。如果不法分子利用已挂失的身份证从事违法行为,失主将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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