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歇

16.12.2018  09:20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坐落的南马路188号注定在中国司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十日,中国第一个现代法院──天津地方审判厅在这个原为直隶省天津县署衙门的院落里诞生。此后,历经民国、日伪时期,这里都是审判机构所在地。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旧法院,在此成立了天津市人民法院。由天津市人民法院演变而来的天津市高、中级人民法院也曾经在此办公。1995年,这里成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地。近年来,这里因审理了周永康、令计划等落马高官而为世人瞩目。

  刚刚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岗位上退休的葛渤海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个伟大的时代并投身其中。自1977年9月进入当时的天津市人民法院到今年11月退休,他全程见证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法治建设的铿锵足音。

  葛渤海19岁走进时为天津市人民法院的南马路188号时,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拂,法院处于“文革”刚结束百废待兴时期,审理刑事案件时,庭上既没有公诉人,更没有律师,因一审终审,也没有上诉一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后仅仅半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就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多部法律,司法活动逐渐有法可依。法庭上,开始出现律师和检察官的唇枪舌剑。

  “高考的恢复,激发了法律人空前的学习热情。”1980年考上吉林大学法律系但没去上学的葛渤海回忆起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仍心潮澎湃,“随着‘文革’前毕业于正规法律院校的老法官的归队和法院夜大的建立,大家学习起来方便多了。不仅可以系统学习,还可以随时向身边的老师请教。”虽然没去上大学,但葛渤海钻研法律的热情丝毫没减,并于1987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专科学历。此后,无论是做庭长,还是院领导,葛渤海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刑事审判领域。近年来,作为一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葛渤海参与了最高法院交办的一系列大要案的审理,并担任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的审判长。

  “公平正义是司法活动的价值追求。特别是刑事审判,其结果有可能剥夺公民的自由乃至生命,是法治进步与否最重要的参照系。我们欣喜地看到,改革开放40年来,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障日臻完善。这种进步不仅体现在理念上实现了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的转变,‘非法证据排除’从口号变成了制度保障,律师辩护从形式走向实质,还通过点点滴滴的细节反映出来。”葛渤海说。

  光头、身着囚服、戴着手铐、站在法庭的囚笼中受审,这曾是被告人留给公众的典型印象。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增加了“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等规定。之后,着便装、不戴戒具的被告人开始陆续出现在各地的刑事法庭上。之前的2015年1月8日,着便装、不戴戒具的被告人已经出现在我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法治建设的标志性事件。最近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河北区检察院的检察长、1985年就参加检察工作的赵棣中和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的“全国优秀公诉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魏静华都亲身见证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全市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近五年来,就依法决定不批捕11847人、不起诉3492人,同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73件、督促撤案64件,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23件次、追加逮捕989人、追加起诉75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314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天津秉钧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涛非常赞同葛渤海关于“律师辩护从形式走向实质”的观点。他的父亲杨占虎是1981年从业的静海第一批律师,父子两代人都从律师地位的变化中感受到了改革开放40年法治建设的发展与进步。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中国搞现代化建设要有3个30万,即30万注册会计师、30万税务师、30万律师。作为公民私权利的代言人,律师的地位与境遇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状况的晴雨表。

  1979年12月15日,天津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成立,标志着律师制度在天津恢复重建。统计资料显示,1980年,天津有法律顾问处(当时还没有律师事务所这一称呼)3家,律师50人。当年办理的业务主要有两类,一是刑事辩护,659件;二是民事代理,47件。1987年,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诞生。今天,天津的律师人数已超过7000人,而全国律师人数早在2017年就超过了30万人。律师业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师地位也空前提高。天津的律师中如今既有全国人大代表,也有全国政协委员。

  杨占虎初入行那会儿,不仅存在律师立案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甚至社会上还存有“律师专为坏人说话”等偏见,律师被抓的事儿也在一些地方一再上演。但现在不一样了。2007年,修订后的律师法中,特别增加了律师的执业豁免权。特别是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全方位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大大加快,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一项项具体措施更是有效保障了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如公安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强化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注重收集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仅从律师辩护权的发展变化,就可窥见中国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律师地位的提高。从被告人没有任何辩护权,到审查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中享有辩护权,再到侦查程序享有辩护权,再到通过法律援助等措施实现辩护权全覆盖。辩护权的发展和保障,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缩影。”杨占虎说。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玉芙认为,改革开放的40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让人们更清晰看到正义是如何实现的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