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小区代收点客户自取 快递不上门省了谁的事
天津北方网讯: “以前都是送货上门的快递,现在却只送到小区的代收商铺、代收柜等代收点。”有市民反映这一情况。为了验证其真实性,记者选定了EMS快递,通过网上购物的方式将一个商品邮包从北京寄到本市河东区一小区内,EMS官方信息显示该邮件于本月13日安排投递,但在当日记者并未得到快递上门服务,取而代之的是收到了一则“天津速递物流”的短信,显示邮件已被该小区津工超市代收,请客户及时自取,但在接收该短信前,快递人员并未与记者进行联系。在其后的两天中,记者每天都收到该则短信,却始终未见到快递人员上门送件。
近日,记者以客户身份拨通投递员电话,就此事进行咨询,其表示目前该小区邮件送往代收点是公司的规定。EMS客服对该说法表示肯定,但却称并不清楚其原因。在采访中,部分市民表示,这种送货上门缺失并不是个别现象,除公司行为外,也存在着投递员为图省事将邮件擅自投至小区代收柜的个人行为。而这种“最后百米”投递缺失却为收件人带来了麻烦。
记者昨日在部分小区代收商铺了解到,商铺代收邮件后,如果收件人在三日内不取件,商铺就会将邮件退回上一级快递服务点,这使收件人的取件时间变得颇为紧张。部分市民也表示,投递员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邮件投至小区代收柜,不仅造成了取件的繁琐,而且部分代收柜在保存邮件超过一定时间后还会自动产生费用,这令收件人更加难以接受。
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本市律师刘善惠表示,快递员在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件寄存在寄存点从而产生费用,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