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检查组来红桥区检查指导工作

07.03.2016  16:02

完善协调机制     应对雾霾天气

市重污染天气检查组来红桥区检查指导工作

 

3月4日,市政府应急办与市环保局大气处组成检查组来我区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取得的成绩。区政府应急办、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同志参加会议。

本月2日至4日我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发布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我区接到通知后,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专职网格监督员全员上岗,及时管控上报发现问题。

市环保局大气处工作人员特别指出,此次出现的黄色预警天气是京津冀地区统一重污染应急标准以来出现的首次重污染天气。市指挥部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应急标准统一进行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负责同志针对我区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采取的各项措施进行了汇报。市检查组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提出三个方面工作重点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 通过各责任部门的紧密协作,积极部署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顺利解除。 二、关注空气质量改善率。 2015年红桥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较好。2016年一、二月以来空气质量和改善率有一些新情况,我们要时刻关注空气质量改善率,切实做好污染防控,特别是国控点周边要列为重中之重。 三、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的作用。 严格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提出的工作要求对专职网格员进行全面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强化业务素质,积极应对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充分发挥网格员对大气污染放置的管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