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04.05.2018  21: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6〕78号)工作部署,按照《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赵海山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嘉华、市商务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供销总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