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清查和监管工作
04.06.2015 13:45
本文来源: 粮食局
4月下旬,国家粮食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传达贯彻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就严肃查处有的地方在政策性粮食购销中存在的“以陈顶新”等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同志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粮食部门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联手行动、真抓实管,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清查和监管工作。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在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库存检查中突出对政策性粮食收储问题的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将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四部委确定的粮食库存复查比例由20%上调到65%以上,对全区存储的所有中央、地方储备粮进行全面复查。按照“统一抽调、集中培训、混合编组、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从自治区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农发行及全区粮食库存检查人才库中抽调专业技术骨干40多人组成复查工作组。各检查组严守工作纪律,突出工作重点,严把重点环节,对可能发生“转圈粮”问题环节严查细核,不放过任何疑点。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库存检查公示”、“库存检查十个严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了检查成效。对全区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储备企业的所有货位储存的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全面核查。 目前库存检查复查工作已进入数据汇总上报、问题梳理和督促整改阶段,下一步全区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各项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4.06.2015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