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金融机构签约 投放1850亿元“助威”中小微

16.01.2015  15:19

天津北方网讯: 为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2015年给予本市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市金融局在与第一批10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今日将与第二批31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为本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系统金融机构再增新军。届时,前两批合作金融机构将囊括本市全部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外资银行共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诺2015年新增投放金额总计3400亿元,超过2014年全年贷款增量约1050亿元。

据了解,本次签约的金融机构包括渤海银行和滨海农商银行2家法人银行,民生租赁、兴业租赁、中国租赁和邦银租赁等4家金融租赁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等5家大型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7家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11家城商行,企业银行和华一银行2家外资银行。经与上述机构协商确定,承诺今年向天津辖区信贷投放约1850亿元。

截至1月10日,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282亿元,比年初新增58.9亿元,增速10.6%。自1月4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开通接受备案至1月14日,第一批签约合作金融机构已投放并备案贷款151笔17.37亿元,其中首笔贷款17笔2.35亿元,信用贷款16笔1.5亿元。

下一步,市金融局将按照“成熟一个、签署一个”的原则,与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有意参与风险补偿机制工作的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同时督促要求各签约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招法,实行专营机构、专业人员、专享办法、专属产品、专用流程“五专”服务,扩大机构网点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让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及时得到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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