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有效防范涉税虚假信息散布 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19.06.2015  10:36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2015年第一批上线单位之一,云南省国税局自4月1日启动金税三期推广应用工作以来,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期间,云南省国税局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控工作,在全省国税系统采取多项措施严密防范涉税虚假信息的散布,有效避免虚假信息给纳税人造成损失和对税务系统造成不良影响。近日,云南省国税局及时妥当处理并有效防范涉税虚假信息散布的工作努力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和表扬。

   一是及时应对,妥当处理。 5月初,有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微信等途径编造散布《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有关事宜的公告》等虚假消息,企图误导和诈骗纳税人。接到基层报告后,省局及时核查情况,迅速报告税务总局,并进行了妥当处理。对外,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七彩云南话税收”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在金税三期推广应用期间散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公告》,提醒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内,及时发文要求各地通过短信群发、微信转发、张贴公告等途径将公告内容广泛告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并要求各地在后续工作中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纳税服务和舆情防范处置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加强宣传。 全省国税系统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在金税三期推广期间散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省局结合实际于近日制定了《云南国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梳理细化内网专栏宣传、门户网站宣传、媒体宣传、部门间情况通报、纳税人咨询答复等17项宣传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有关要求,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强面向系统内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上下联动,有效防范。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总局的要求和省局确定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及时将税务机关系统切换时间安排、纳税人端软件(系统)调整变化情况、涉税业务办理须知以及虚假信息防范对策等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渠道告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严密防范各类涉税虚假信息的散布。由于应对及时、措施有效、防范到位,至今全省国税系统未发现纳税人因涉税虚假信息上当受骗的情况,切实维护了纳税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