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第八届天津应用法论坛 

22.02.2016  09:57

  2015年12月16日上午9时,主题为“安全生产与法律实施”的第八届天津应用法论坛在我院五楼会议室举行。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我院王立国副院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应用法学分会肖强会长出席会议并向大会致辞。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副会长、我院法学所所长刘晓梅研究员主持论坛。市法学会、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系和我市部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戒毒等政法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实务部门工作者代表90余人出席论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调研员段纪伟作了题为《关于安全生产执法问题的思考》的学术报告。段调研员指出了我国目前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介绍了我国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综合督察组的设置和运作以及安全生产检查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实际,重点阐述了自己对“十三·五”期间我国安全生产的一些思考。

  本届年会对收到的近百篇论文进行了评奖,我院法学所于阳副研究员与滨海新区检察院冯向军检察官合作撰写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司法认定》等9篇论文荣获一等奖;天津工业大学宋佳宁博士撰写的《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的国际司法实践》等15篇论文荣获二等奖;河北工业大学王涵硕士撰写的《安全生产中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障》等28篇论文荣获三等奖。获奖论文交流环节共分为两个阶段,由刘晓梅副会长主持。第一个阶段,我院法学所于阳副研究员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司法认定这一重要问题展开理性思考;天津市公安局张琳警官就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法治理的立法完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河东区检察院于秀珺检察官以法经济学为研究视角,重点分析了安全生产中的刑法规制问题;河北区检察院安仲伟检察官就安全生产检察规制的三个层次展开深入论证,河西区检察院徐云帆对我国食品安全的生产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天津大学吕凯教授就上述五位代表的发言做了点评。第二个阶段,红桥区检察院李坡山检察官就食品安全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了探究;天津海事法院裴大明法官结合实际工作,就司法行为的漏洞及其填补规则进行了深度研讨;河西区法院陈述琦法官就安全生产事故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东丽区司法局宁冰伟同志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制度进行了深入评析。天津法官学院院长康玉海教授就上述四位代表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法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