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监探亲、外出探视工作

12.02.2019  23:11

  2019年春节,为进一步体现“亲情感召”独特教育优势,市司法局依法批准3名在押罪犯、9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监探亲、外出探视。12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全部自行返回监所,无一人违法犯罪,吸毒检测也全部合格。

  市司法局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协调相关各区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市监狱局、戒毒局扎实做好大量前期工作,市监狱局及罪犯所在监狱以罪犯刑期、案由、现实改造表现等为主要内容,对罪犯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审批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市戒毒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戒毒人员现实表现、复吸倾向、家属意愿、人身危险性等进行综合性外出探视风险评估,逐个审查甄别,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确保各项程序严谨合规。经过多轮审核研究,最终确定离监探亲、外出探视人员名单。确保离监(所)前,所有人员接受谈话教育,签订保证书,佩戴电子定位手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此次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监探亲、外出探视工作,是我市继去年清明节、中秋节后第三次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落实“治本安全观”,充分发挥离监探亲制度良好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的重要举措,在全体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营造了浓厚的教育改造氛围,生动彰显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执法张力和人文情怀,不断满足了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