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

23.11.2015  20:42

  宝坻司法局课题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随着新时期情况的变化不断拓展新的途径。宝坻区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性的工程来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总结出了一些典型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并取得了一些实效,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宝坻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注重部门联动,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三位一体”。2014年区公、检、法、司、民、工商六部门在全区推开“一室三长”普治工作模式,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多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由区司法局、检察院、区法建办、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联合开展了“法治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并在郝各庄中学举行了启动仪式。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学校充分运用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校园网、学校宣传栏等校内教育的同时,通过校信通、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互动和沟通,形成了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好环境。

  (二)注重督导检查,法治宣传队伍初具规模。每年下发《宝坻区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对全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问题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内容。联合教育部门、人大、政协到大中小学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质量。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青少年法治教育报告团、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和法律志愿者服务团及各部门、街镇、村(社区)普法骨干队伍。357支队伍2200余名普法工作者开展了“法治教育百校行”、“预防青少年犯罪、远离毒品危害”等法治报告活动。其中,区老干部宣讲团常年坚持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线,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调研和报告宣讲工作,撰写编印了17万字的《青少年教育文稿选编》一书,宣讲报告达141场,为宝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了突出贡献,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老干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注重权利保护,青少年法律维权体系愈加健全。在区法院、检察院、劳动局等23个部门设立了“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宝坻区12355青少年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加大对青少年案件维权力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工作室”,注重保护青少年隐私权,涉及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案件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由专人负责,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案手续。近三年来,共办理涉及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450余件;法院“少年审判庭”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圆桌审判审理方式;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实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实行亲情会见、律师援助及心理测试等,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与教育局联合成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纠纷,学校因举办活动致学生意外伤害的纠纷,学生之间发生冲突产生的纠纷等,推进校园内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四)注重宣传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日趋成型。充分利用橱窗、手抄报、小小法治园地、校园“广播站、小喇叭”、校园网络等学校现有宣传平台,加载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案例等。开通“法治宝坻”微博微信,向师生和家长普及法律知识,了解高层声音。利用国旗下讲话,将“学法尊法、崇德向善”内容加入其中,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理念和崇德向善的思想品格。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式法治宣传活动。举办“青少年权益保护情景剧大赛”并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征集活动,《自赎》、《拯救》、《》等法治微电影入围了全国“青少年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礼物》在第十一届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奖。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竞赛活动。在各中小学校组织展开“模拟法庭校园行”系列活动180场,参加师生达5万余人,获得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和区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注重德法共建,构建全方位心里健康教育模式。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注重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013年关工委老干部宣讲团在高中校园开展了“举道德旗,走法制路,圆学子梦”大讲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邀请团中央关爱成长工程爱心讲师团在全区各中小学校进行了50场以“让珍爱洒满人间”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演讲活动,培养学生讲诚信、明是非、知恩报恩的良好品质。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国学诵经典”才艺展示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设立全区心理咨询热线,每周六向全区中小学生开放。全区中小学、高中全部配备了专、兼职心理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箱,及时对学生出现的问题给予心理辅导,有效地防止了孩子因心理问题而出现的偏激行为。2014年,宝坻区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心理教育基础建设,建立8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基地”,从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上将更加规范,积极矫治青少年不健康心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六落实”亟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教育资源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法治课依然没能进入课堂主渠道。受客观条件所限,学校法治教育还没有统一、正式、规范的教材。在我区中小学课堂,法律知识教材主要是《品德与社会》和我区自行编辑的《法律教育读本》,法治教育的内容不是很规范明确,要求学生守法是最终目的,没有教会学生如何用法来保护自己。

  (二)法治教育师资力量有待加强。绝大多数学校的法治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和其他任课教师兼任,这些教师很少接受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影响。法治副校长队伍具有单一性,我区90%以上法治副校长是公安人员,法治副校长职责主要是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由于公安职业的特殊性,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另外,受职业的影响,教育内容具有局限性,多为治安管理和刑法条款案例等方面内容。

  (三)法治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与现代新型媒体技术和青少年身心的发展相比,普法教学模式、教学形式略显陈旧,学生较难主动愉快接受,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

  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着力在发挥学校主阵地上下功夫。一是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标准统一、通俗易懂的法治课教材,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补充必要的教育内容,使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二是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法治教育,在师资、经费等各方面给予倾斜,让农村孩子也能接受法治启蒙教育。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考核范围,作为衡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确保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考核“六落实”。

  (二)着力在加强普法师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学校普法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担任法治课教学的教师,采取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法治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和授课技能。强化“育人者先自育”的思想,授课老师也要努力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为学生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榜样。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定期组织法治副校长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统筹协调各部门优质法律资源充实到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制定落实相关的责任制度和激励措施,使法治副校长能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继续扩大法律志愿者队伍,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三方面力量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定期深入到学校和社区,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三)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一是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设计法治教育的方式和方法,采取更直观、丰富、活泼的形式,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例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丰富的奖品激励;增加互动类活动,如家长与孩子互动参与法治游戏、举办法治晚会、社区活动等等传播法治精神。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和多媒体网络教学手段进行法治教育。如在校园建立法治教育网,让学生可以自由到网站浏览法治教育视频和学习专业知识等。三是建立青少年法治微博微信,推出一些适合青少年学习的法治类内容,吸引师生、家长关注,积极进行互动,增加法治宣传的趣味性,提高学习效果。

  课题组负责人:周庆民   宝坻区司法局工会主席

  课题组成员:   王玉芝   宝坻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