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公证处完成首件微信办证
10.08.2016 16:1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天津市静海公证处完成首件微信办证。8月8日,静海公证处对陈某在“微信办证”中申请办理“驾驶证”公证业务进行出证,并通知当事人领取公证书。
7月下旬,静海公证处收到陈某申请办理“驾驶证”公证业务申请,因陈某去加拿大留学,加之工作繁忙,不便跑公证处,当在微信钱包—>城市服务—>公证服务中看到静海公证处可以微信办证,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申请微信办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由于微信办证在7月初刚刚开通运行,很多事项有待协调。陈某申请的“驾驶证”公证是静海公证处受理的第一笔微信办证业务。公证处第一时间与当事人陈某联系,告知其办理公证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需要其在领取公证书时把提交材料的原件带到公证处来,由公证员再次进行审核。陈某承诺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答应会携带材料原件来公证处领取公证书。随后,公证处与微信办证后台的维护单位进行联系,要求其将公证费打到公证处指定账户。再由公证员进行审核、出证,并通知当事人领取公证书。整个微信办证流程在两个星期内完成。
微信办证减少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开辟了新的办证渠道。静海公证处将进一步完善微信办证,提高微信办证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0.08.2016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