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出台20项措施 “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企业
“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企业
——就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访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本市出台了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全方位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这批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出台过程是怎样的?在这些政策中,哪些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哪些是本市制定出台的新举措?哪些内容可以让企业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支持,直接降低成本?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发改委副主任杜威,逐条进行详细解读。
据了解,针对近些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的情况,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本市经济工作会议先后对启动这项行动做出部署,提出从今年起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28个市级部门,着手研究制定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形成了20项政策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第一批政策措施印发执行,接下来还将陆续推出,总的原则是成熟一批、推出一批,让企业尽快得到实惠。
《第一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和本市去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出台和研究制定的政策措施,涉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融资成本、能源资源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创业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8个方面,其中6项为落实国家政策措施,14项为本市制定的政策措施。
(一)降低税费负担方面
主要有5项政策措施,即: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这5项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措施,本市的任务是抓好落实。具体情况是:
第1项,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减少重复征税,延伸和完善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减轻纳税人负担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从2012年起先后3次扩大“营改增”范围,今年国家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出台后,本市将及时落实到位。实施这项措施的责任部门是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第2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企业税负,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2014年和2015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分别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6个行业和轻工等4个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还允许所有行业的企业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的方法。这是一项依申请享受的政策,为了让广大企业了解政策内容、享受政策优惠,本市特意将其纳入《第一批政策措施》。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第3项,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9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把这项政策纳入《第一批政策措施》,主要是方便企业对照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第4项,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税总局规定,从2015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符合条件是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企业。把这项政策纳入《第一批政策措施》,也是为了方便企业对照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第5项,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去年,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后挂牌投入运营,国家对自主创新示范区给予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6+4”优惠政策,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给予了资产评估增值分期纳税等优惠政策。为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这些政策,今年本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向这两个区域聚集。实施这两类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这两个区域的管委会也将在招商引资方面开展一些推介活动。
(二)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
有6项政策措施,即: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除了第6项为落实国家层面的政策外,其他5项主要是本市在事权范围内研究制定的政策措施。具体情况是:
第6项,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国家要求,从2015年5月开始,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从2015年10月开始,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从2015年10月开始,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细化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调整后综合费率由0.67%下调至0.54%。这些政策都将在今年全面落地,实施的责任部门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7项,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针对“连续两年(含)以上生产经营亏损,继续参保缴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制定的政策,属于依申请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申请,可暂缓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一年。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8项,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去年12月,本市出台《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同意,可以阶段性调整缴费模式。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9项,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本市近年来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有所放缓,企业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应与之相匹配。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为市人力社保局。
第10项,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是支持企业加快去库存、去产能、实现优化升级。考虑到职工增加收入的需要,本市鼓励企业利用降低成本带来的部分收益提高一线职工收入,稳定就业岗位。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11项,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去年,本市启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拿出财政资金,为企业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提供培训补贴和津贴,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面向45岁以下企业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本市急需的技能人才。今年本市将继续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减轻企业在人员培训方面的负担。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人力社保局。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
共有4项政策措施,即: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比例,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降低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成本,降低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融资成本。这4项均为本市制定的政策措施。具体情况是:
第12项,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去年,本市开展了以“助小微、促创业、促创新”为主题的“促惠上”活动,市区两级政府筹集了60亿元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提高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出口型外贸中小企业和涉农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70%,引导金融机构向这些企业放贷,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金融局。
第13项,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这是本市新制定的政策,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增强技术改造投资能力,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生产出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好产品。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第14项,降低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成本。这是本市新制定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短板”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让这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发挥效益。实施这项措施的责任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
第15项,降低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融资成本。这是本市新制定的措施,主要目的是把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较高的融资成本降下来。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建设公益性项目和投资大、回报少、回收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重大任务,不适用普通的商业性融资方式,应该得到低成本大额资金的支持。实施这项措施的责任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局。
(四)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方面
有1项政策,即第16项,降低企业用气、用电价格。降低企业用气价格从去年11月20日起执行,降低企业用电价格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适应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下降的形势出台的政策,实施的责任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
(五)降低物流成本方面
有1项措施,即第17项,降低企业通港通关费用。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速遣费。去年8月,本市采取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的措施,取消了报关信息传输费。实施这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关。
(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
有1项政策,即第18项,取消部分涉企收费。从去年11月起,取消森林植物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和10项考试费用。从今年2月1日起,取消旧机动车交易综合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线行政事业性收费、树木赔偿和补偿费3项收费。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方面
有1项政策,即第19项,降低科技型企业成长成本。去年12月,本市出台了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意见,配套出台了工作分工方案,“小升高”实施方案,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今年将安排5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部门是市科委。
(八)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方面
有1项措施,即第20项,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这是本市借鉴一些区县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而采取的新措施。实施这项措施的责任部门是市审批办。
经测算,《第一批政策措施》全部落实之后,全年至少将为企业减轻负担477.85亿元,降低全市企业百元收入成本约0.6个百分点。为了让广大企业及时享受到这些政策措施,各责任部门将依托全市“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送政策措施上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同时,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和解决解答企业诉求。市发展改革委还将组织各责任部门定期总结评估《第一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后续政策措施,帮助企业不断降低生产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