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34项改革任务已启动27项
“从实际出发,坚持立行立改;注重解决问题,从局部和具体问题改起……”3月2日,笔者从江西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获悉,该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正有序展开,34项重要改革任务已启动27项,完成8项。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涉及宏观的、管长远的内容,又有具体的、着眼解决当前问题的内容,政治性、政策性和现实针对性都很强。”江西省纪委常委、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汪爽介绍,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该省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为组长、省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和省纪委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省委书记强卫对《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亲自修改,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及时跟进中央纪委和省委改革部署,制定年度改革计划,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进度安排。
牵住“牛鼻子”,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去年9月,江西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将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细分为15项具体内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5项内容,并制定了3项责任追究制度和8项保障措施,建立了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2014年,该省共有717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稳步落实“两为主”。江西省纪委制定《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建立线索排查会议制度,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体排查;落实线索处理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查办案件过程中各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设区市、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也在积极调研之中。
反腐败不留死角,积极推进“两覆盖”。为扫除监督空白和盲区,该省由省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对省直机关没有设立派驻机构单位的人员构成、专业特点等情况进行调研。出台《关于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派驻纪检组长分工的通知》等规定。同时,加快巡视工作全覆盖步伐。该省省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建立省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集中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完善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报告起草、意见反馈、线索移交、整改情况公开等环节的衔接,反腐“尖兵”和纪律审查“前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34项改革任务,我们将立足实际,不等不靠,成熟一项推一项,认准一条改一条,推进全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成果。”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罗国华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