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表团全体代表 坚决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25日上午,天津代表团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李鸿忠、张国清、段春华、齐玉、肖怀远等代表发言。
李鸿忠在发言中说,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全国人大作出的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对反中乱港政治图谋的反制之举、亮出的正义之剑,是着眼长远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治本之策。作出这一决定,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香港“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与外部势力勾结,其一系列违法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每一个中国人都对此感到强烈愤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作出这一决定,既合情合理,又具有坚实的法理根基,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本利益,是依法治港的具体体现,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的必然要求。作出这一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向国际社会宣示了我国在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强意志,向全世界昭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服从服务全国大局,加强天津与香港的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动员爱国爱港力量,为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张国清在发言中说,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决定草案我完全赞同和拥护。新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全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将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段春华在发言中说,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作出有关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十分及时、十分必要,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要举措,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肖怀远在发言中说,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重大决策,赞同说明。在香港,内外敌对势力与我争夺管治权的斗争愈演愈烈,挑战了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底线,必须旗帜鲜明予以斗争和反制。作出决定正当其时,于法有据,是在香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保持长期稳定繁荣的有效举措。
王胜明、邓凯、高憬宏、邓修明、高玉葆、李静、宫鸣、李家俊、马杰、周振海、苑广睿、邱立成、李巍、关牧村、孔晓艳、张伯礼、王洪海、刘巍、孙丰源、杨茂荣、周潮洪、温娟、才华、郭红静、张智龙、杨光、李刚、叶赞平、王小云、王艳、巩建丽、李响、杨宝玲、席真、谢津秋等代表作了发言,坚决拥护、一致赞同决定草案。
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