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天津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委和交通运输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的通告》精神,对未在现行补贴政策范围内的黄标车实施补贴。有关事项如下:
一、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的主要内容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一)补贴范围
1.对未在《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委和交通运输委关于继续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并调整营运大型客车、重型货车补贴标准的通告》范围内的黄标车实施补贴,已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年限的除外。
2.对2012年3月10日后,已将车辆交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的黄标车给予追加补贴,此类车辆拆解时已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年限的不予追加补贴。
(二)补贴受理时间
2015年3月2日起至6月30日17:00止。
(三)补充政策补贴标准
1.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注册登记日期从2003年到1998年,补贴款从12250元到3500元不等。
2.重型非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3年到1998年,补贴款从6300元到1800元不等。
3.中型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3年到1998年,补贴款从4550元到1300元不等。
4.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3年到1998年,补贴款从3150元到900元不等。
5.微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5年到1998年,补贴从2700元到600元不等。
6.大型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5年到1998年,按照车身长度,补贴从29250到4000元不等。
7.中型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5年到1998年,补贴从4950元到1100元不等。
8.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3年到1998年,补贴从6300元到1800元不等。
9.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3年到1998年,补贴从3850元到1100元不等。
10.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1998年12月31日前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根据车辆类型予以补贴,具体为小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700元;微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500元;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600元。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自行选择拆解公司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申请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大型营运载客汽车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
2.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2年3月10日后,已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的黄标车主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当初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拆解公司。因遗失等原因造成要件不齐全的黄标车主,应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要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简化补办手续,方便车主办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报废时营运资质给予审核确认。
(二)拆解公司审核车主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车主说明原因。
(三)拆解公司受理车主提交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应回收车主交售的车辆,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车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
(四)车主凭《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三、拆解公司和受理咨询电话
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拆解公司咨询电话。1.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000655601。2.天津安盛津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001031068。3.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001891119。
区内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还可向所在单位或镇街有关部门咨询,同时还可以登陆市环保局资料电子版查询网址(http://www.tjhb.gov.cn/)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