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2.2%
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10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2.2%,涨幅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1%,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2.7%,服务价格上涨1.7%。1—10月份,我市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0%。
从同比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9%,涨幅较上月回落1.4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76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4.6%,鲜瓜果价格上涨10.7%,羊肉价格上涨7.5%,牛肉价格上涨6.4%,鸡蛋价格上涨5.1%,以上5类合计影响CPI 上涨约0.53个百分点;在外餐饮、茶及饮料、酱油、膨化食品等同比涨幅均超过3%。淡水鱼、干豆、味精等同比降幅均超过5%,猪肉价格继续保持下降走势,同比下降2.2%。
其他7大类价格同比均呈上涨态势。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3.7%,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衣着和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9%、1.9%、1.8%和1.7%,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9%和0.6%。
从环比看,10月份我市CPI环比由涨转降,主要受食品价格季节性下降所致,其中虾蟹类、薯类、鲜菜、鸡蛋和淡水鱼价格分别下降11.4%、9.9%、8.9%、6.9%和5.0%,共计影响CPI下降约0.4个百分点。受货源减少、需求增加影响,羊肉价格环比上涨3.1%;受猪瘟疫情影响,猪肉价格下旬有所回落,全月小幅上涨0.2%。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1%,今年以来几乎均处于上涨区间。
非食品中,服务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受节后出行高峰结束影响,旅游出行价格以降为主,其他交通费、旅行社收费、飞机票价格分别下降5.8%、1.8%和1.7%;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车辆使用费下降12.1%(高速公路国庆免费)、景点门票价格下降5.9%。
其他7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其中,衣着、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9%、0.8%和0.5%;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2%、0.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持平;居住价格下降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