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政 府 法 制 (2016年第1期)
(总第106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按: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3月21日,市政府法制办雷颖君主任在第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代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黄兴国代理书记、市长做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并提出了2016年考核工作要求。现将黄兴国代理书记、市长的指示,连同天津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报告及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纪要(摘要)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本 期 要 目
【领导讲话】
★ 黄兴国代理书记、市长对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
讲话
【法治专题】
★ 天津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报告
★ 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纪要(摘要)
【领导讲话】
黄兴国代理书记、市长对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讲话
(2016年3月21日)
刚才,雷颖君同志汇报了我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成效和三个方面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内容很实在。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每年都要有进步,我市2016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要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做得更好,希望2015年度被评定为良好等次的10个单位能够有所进步,在2016年度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依法治国要求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主要领导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政府工作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各方面工作,按照清权、减权、晒权、管权的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规范行政权、监督执法权,就要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行政执法结果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同时深入推进“十个一”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改革。
依法治国不是空喊口号,作为政府工作来讲就是依法行政,国务院还要组织专门检查,我们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政务公开方面,要加强信息化、透明化,接受人民群众和第三方的监督评估,希望大家各方面都做好规范工作。我有时候在网上也看一看,多数区县和部门做的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做的比较差的,信息公开应当每天更新,比如今天是3月21号,那应当有3月20日的动态,但是有些区县和部门最新的动态是七八天前,或者是一个月前,甚至是两三个月前,说明没有人管政务公开工作,就可能在检查评估中被认定为信息工作中信息更新不及时,透明度不够,所以政府工作要非常规范,包括债务管理、借用管还、风险防控,都要非常规范。财政部马上要来我市检查,对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等问题搞调查研究,发改委、财政局、审计部门、金融工作局都要做好准备,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比如政府平台、投融资平台,降低债务成本,采用借用管还的一套做法,防控风险,政府尽可能退出竞争性领域,以社会资本为主,这些要很好的归纳,为检查做好准备。
雷颖君同志刚才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显示,我市在全国100个城市中综合排名由2014年32名前进到19名,其中“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指标从第31名跃升至第5名,希望法制办今年能做得更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指标能排到前3名。在法治政府评估中,要实事求是的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经常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沟通交流情况,因为他们搞的法治政府评估主要是收集网上的信息和数据,要经常总结归纳我市工作并加强沟通。
同时,我们做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要抓本质,看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要抓主流,看具体工作是不是规范、依法。
【法治专题】
天津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颖君
兴国书记、各位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依据《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我代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程序简化的原则,共对16个区县、39个市级政府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过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共有45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10个单位被评定为良好等次。
按照兴国书记的要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主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考核目的,以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为考核主线,并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考核重点更加突出。按照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的要求,我们转变工作思路,变全面考核为重点考核,紧紧围绕我市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精心筛选出“推行权责清单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8项年度重点工作,设置考核项目,突出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二是考核方式更加务实。2015年,我们坚持务实的精神,尽可能简化考核程序,结合各考核责任部门日常检查统计、专项督办检查结果,特别是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分析进行综合评定,进一步减少年底集中考核事项,将考核工作融入日常,既减轻了被考核单位的负担,又能够及时发现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是考核规则更加严格。为使考核真正起到 “依法治权、治庸治懒、推广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在评定规则上也做出了一些调整,在考核标准中列举了“未按照要求完成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备案审查中发现3件以上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低于80%、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4种取消评优资格的情形,并明确了“履行法定职责比例未达到50%,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加大了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惩戒力度。
四是考核结果上更加公正客观。2015年,我们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为主要考核手段之一,充分利用平台归集的数据,把数据分析结果直接应用于考核之中,促进了依法行政考核的科技高效,剔除了人为主观的判断,使考核结果更加公正客观。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考核情况来看,各区县、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都完成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2015年10月,53个部门的权责清单在天津政务网和市机构编制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正式公布,将权责清单制度落到实处。同时,为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我们将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纳入考核,并设定了履职率不得低于50%的考核红线。从考核情况看,考核指标对工作的引导作用发挥得十分明显,各区县、各部门履职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根据监督平台统计情况,2015年我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总数为8039项,其中履行职权6818项,未履行职权1221项,2015年整体平均履职率为84.82%;区县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率达到50%以上的部门数量,占区县行政执法部门总数的92.94%。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十个一”改革等中心工作,2015年,我市共出台了8部规章,完善了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做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此外,我市还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停车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为重点领域治理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我市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执法体制。“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个平台管信用”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预期效果逐步彰显。同时,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动抽查执法案卷共71690卷,总体合格率达96%,其中市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动抽查执法案卷8479次,合格率97.49%,区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动抽查执法案卷63211次,合格率95.8%,我办抽取执法案卷845次,合格率97.2%;全年以区县政府、市级机关为被告的,审结的122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只有25件败诉,败诉率仅为2.0%。
(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基本构建完成。随着市、区县、街镇三级执法监督机构的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迈向机构专职化和人员专业化。同时,市、区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投入运行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检查记录,以及行政处罚每一个执法环节的信息全部上传平台,不仅实现了执法的全过程记录,也将执法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倒逼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运行。截至2015年12月底,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329,2257条,截至2016年3月18日,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465,4393条;截止2015年12月底,共归集行政检查信息26,9501条,截至2016年3月18日,共归集行政检查信息31,3562条;截至2015年12月底,监督平台共进行29178次自动预警监督,其中,市级4265次,区县24913次。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库初步形成,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成为国内平台建设规模较大、采集数据较全、覆盖面较广、实时化监督条件最好的平台。同时,我市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深入推进审计“一张网”建设,“一套体系管廉政”的基本构架已经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得到了有效地制约和监督。
(五)社会矛盾纠纷得以依法有效化解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后,我市行政诉讼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案件数量急增5.1倍。2015年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346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72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1237件,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696件,共2005件。2015年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共败诉307件,其中市级机关败诉11件,区县政府败诉14件,基层政府及各部门共败诉282件。
市法制办组织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应对,及时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并与市高院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据统计,2015年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07人次,是上年的50.7倍。并且,全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72件案件全部胜诉。在四个直辖市中,我市是案件数量最少,也是唯一一个零败诉的直辖市。同时,我市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2015年我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98件,其中维持1147件、驳回155件、纠错352件(其中确认违法186件、撤销145件、变更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9件)、调解238件。市政府201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84件,大量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有效化解。
总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显示,我市在全国100个城市中综合排名由2014年32名前进到19名,其中“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指标从第31名跃升至第5名,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在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全面履职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任性使用权力;一些单位执法能力建设不足,没有及时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向合理调配力量,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不足;部分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改革动力不足。一些同志对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一些改革措施,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信心不足,出现观望态度、畏难情绪;行动上工作进度迟缓、工作质量打折,存在不真改、不会改的现象。
三是法治意识不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足。一些单位领导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同志认为自己不分管法制或者执法工作,依法行政与我无关;一些重大决策在提请审议前一小时才征求法制部门意见,甚至将法律审核意见作为部门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一些单位没有将考核要求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存在年底集中突击完成考核任务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我市相关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一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我们将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考核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选取可量化、可比较的具体工作作为考核指标。
二是创新考核方法。我们将继续坚持程序简化的原则,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等日常统计、日常监督的手段,将考核融入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减少对被考核单位正常工作的干扰。
三是加大推动力度。我们将在去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考核力度,逐步提高考核标准,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同时也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横向交流,形成互比、互学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纪要(摘要)
2016年3月21日下午,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雷颖君所作的汇报。
会议认为,依法行政是政府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对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程序简化的原则,以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为主线,努力做到重点突出、方式务实、规则严格、结果客观,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任务。考核结果显示,我市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同时,个别单位在思想意识、改革创新、工作力度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情况汇报,以市政府办公厅通报形式下发考核结果。
会议要求:
(一)抓住关键少数。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清权、减权、晒权、制权,组织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带动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规范、主动履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抓好整改落实。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进行全面深刻地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做到由表及里、标本兼治。
(三)完善考核办法。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选取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评分标准,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等日常统计监督手段,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考核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推动作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大行政监督、行政问责力度。要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公开,规范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第三方评估。
(五)加强经验总结。有关方面要对近年来我市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领域,以及依法行政、债务管理等方面积累的先进经验做好梳理总结,有效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迎接国家检查,为推进改革、推广经验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