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已试点推行
今晚网讯 自天津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作为核心区的高新区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逐步推进实施自创区相关鼓励创新创业政策,让众多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感受到创业发展的便利。日前,渤海早报记者在高新区调查了解到,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已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推行,对高新区创新创业将产生深远影响。
天津国家自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并决定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一是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是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转让权,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四是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推 广】
一本小册子
“新政”看明白
记者在高新区采访时了解到,为让更多创业者和科技型企业了解“6+4”政策,高新区在5月份,专门举办了自创区“6+4”政策问答会,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企业所关心的政策落地问题。
同时,高新区还专门印发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汇编》,一本60页的小册子对政策给予了详细解读。记者注意到,为让稍显繁杂的10项政策看起来更加简单易懂,这本小册子的最后还以表格的形式,逐条将政策文件以“政策要点”和“主要突破点”两个栏目进行解读,让人看起来一目了然。
比如,在鼓励创新创业税收试点政策中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的政策文件后,“政策要点”解读为“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而在随后的“主要突破点”解读中,描述更加简捷:“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
“仔细品味‘6+4’政策,能够感觉到,更侧重于具备一定技术规模实力的或者是初创型科技企业,对于那些把科研技术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创业企业来说有一定利好。”高新区初创企业天津清联网络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翼告诉记者:“在4项推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中,有两条值得注意,比如技术所有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一方面加大对技术转让的支持力度,同时对于那些高技术人才的创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另外,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可最长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这就相当于企业在经营好、个人收益多的时候能够少缴一些税,不仅是让企业、个人得到更多实惠,同时增加了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反 响】
企业看好
“6+4”政策
为让天津自创区内企业更好了解“6+4”政策,让政策帮助更多的创业者、科技型企业受益,天津高新区采取了多渠道推介以及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的办法。前不久,中科遥感、赞普科技、曙光计算机等高新区30家科企成为首批“6+4”政策的试点对接企业,他们来自于高新区现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这些对接企业表示,自创区成果处置权、股权激励等多项政策,将为他们创新创业进一步松绑。
“通过新政,科研人员可明确地将其科研成果转化到企业,因为以前一直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政策,那么新政策,对科研成果如何转化,成果如何处置,转化以后收益从股权上、分红上如何来收益,政策中都有明确。”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晋年表示,每一项“6+4”政策都会对企业产生促进作用,对创新型企业,很需要那些与科研经费和人才鼓励相关的政策。这不仅可以为科研项目提供支持,更能够帮助企业留住人才和团队,让更多的科研人员踏实地把科研成果转化到企业中来。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寿权表示,“这些政策对企业的税费大大降低,对企业人才引进提供很多帮助,政策中的高新人员个调税的减免,使企业未来能够对接的项目增多。”
据介绍,首批30家企业将通过不同层面与政策进行对接,这也为其他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以及今后如何享受“6+4”政策提供示范和引领。
【解 读】
新政助力小微
初创企业发展
对创新与创业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的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名梁副教授表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6+4”政策,既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伟大举措,更是加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系列改革。政府通过权力的“减法”来换取创新创业热情的“乘法”,必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
李名梁告诉记者,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试点政策,当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政税收、人才激励、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其中,不少政策对于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在企业融资方面,“6+4”政策中有一条是“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一优惠政策,不仅有助于壮大初创型创投企业本身的投资规模,也能充分调动创业投资企业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也能有效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在财政税收方面,李名梁认为,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不但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有助于企业加大对员工技术技能与管理水平的学习与培训,为初创型企业积极培养后备力量、保持永续经营奠定了良性的人力资本生态系统。
在人才激励方面,“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激励的对象、方式、激励方案的关键点及其审批流程,特别是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5年内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不但有利于初创型企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更能有效防范人才流失问题。”李名梁说,上述政策,不但能有效解决企业科研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在获得股权奖励但尚未取得股权收益的情况下,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存在困难甚至影响家庭生活的问题,而且非常符合初创型企业奖励机制设置的初衷,有利于企业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实现企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李名梁教授说,“‘6+4’政策中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打破了我国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体系中没有专门列支间接费用的制度障碍,科研项目列支间接费用将成为常态化,给科研工作者和企业研发团队更多的自由度,将极大地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热情与积极性。”
前不久,李名梁还带领团队完成了一项关于众创空间社会认同度的调查研究 。他认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天津高新区在创新创业方面为天津市作出了重要贡献,无论是在产业集聚、投资环境、人才引进和其他软硬件建设等方面,高新区都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发展潜力,未来,这里将成为全市创业者创业发展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