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助2.8万人稳定就业

27.05.2015  09:44
  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发展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的办法》,对吸纳下岗职工、就业转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并加入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的用工单位,根据安置的人数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连续支持三年。截至目前,已发展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257家,帮助28645人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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